關于召開2014年秋季全國高教儀器設備展示會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4/8/11 來源:中國高等教育學會 瀏覽:4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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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召開2014年秋季全國高教儀器設備展示會的
通知
高學會[2014]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高教裝備主管部門、高校實驗室工作(管理)研究會、技術物資工作研究會(協會)、高等學校及有關廠商:
為貫徹落實《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2012—2020年)》,配合做好《教育信息化十年發展規劃(2011-2020年)》,促進教學科研儀器設備更好地服務于高校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2014年秋季全國高教儀器設備展示會(高儀展)定于2014年11月9日至1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開。會議由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主辦,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實驗室管理工作分會協辦,四川省教育廳承辦,會務執行單位是四川省教育廳技術物資裝備處、四川省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四川省高校實驗室工作研究會,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日程安排
供方代表:2014年11月7日-8日報到、布展;
需方代表:2014年11月8日報到(聯絡員7日報到);
展示時間:2014年11月9日至11日,11日晚開始疏散。
二、展示會主題
為打造高等教育領域內最具權威性展會,切實為國內外生產廠商與經銷商、高校實驗室采購人員及最終用戶之間搭建高效的溝通交流與洽談平臺,促進行業的持續發展,本屆“高儀展”的理念為“搭建一流高新設備交流平臺,搭建一流工作學術交流平臺”。
展示會將繼續設立“高新技術與信息化”、“綠色校園”和“學校體育裝備”展示專區,同期舉辦相關技術報告會。
三、展示會期間相關活動安排
1.召開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實驗室管理工作分會常務理事會;
2.召開“高校實驗室建設與管理”系列論壇;
3.舉辦“全國高校自制實驗教學儀器設備展示評選活動”;
4.召開“全國高校自制實驗教學儀器設備優秀成果頒獎暨校企合作交流論壇”;
5.召開“全國高校體育創新器材暨場館建設研討會”;
6.發布四川省高校儀器設備配備水平現狀和未來3年對儀器設備的需求信息;
7.開展2014年高教儀器設備優質供應商評選活動;
8.企業新技術、新產品推介會;
9.為配合展示會的召開,在展示會開幕前1個月,組委會將通過門戶網站(http://umc.moe.edu.cn,http://www.xhumc.com)向四川省有關高校及各省高校實驗室研究會發布參展廠商信息,便于高校有針對性組織相關人員參觀。
四、展示會舉辦地點
本屆展示會將在四川省成都市舉辦。
舉辦地點:成都世紀城新國際會展中心
地 址:中國四川省成都市世紀城路198號
電 話:028-85382012
五、展會籌備期間工作聯絡方式
1.北京:中國高等教育學會高校技術物資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胡同北一巷1號中國教學儀器設備有限公司辦公樓206房間 郵編:100032
聯系人:后興隆、刁明磊、郭桅、趙樹東
電話:010-66097126、66096418
傳真:010-66075954、66097345
電子郵箱:umc@moe.edu.cn
網址:http://umc.moe.edu.cn , http://www.xhumc.com
2.“學校體育裝備”展示專區由中國現代教育裝備雜志社獨家承辦。
聯系人:吳興蘭 電 話:010-82090500/0626
傳 真:010-82090568 手 機:13811929312
3.“全國高校自制實驗教學儀器設備優秀成果”評選系列活動由中國高等教育學會、教育部高等學校實驗室建設指導委員會、教育部高等學校實驗室教學指導委員會、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聯席會聯合主辦。詳細通知另行下發。
聯系人:安 健 手 機:15810156131
4.四川聯絡:2014年秋季全國高教儀器設備展示會籌備辦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1353號
郵編:610213,聯系人:陳剩勇(13408505530),代倩(13688337575)
電話:(028)85619405,傳真:(028)85619317
電子郵箱:522907761@qq.com
六、展會期間組委會辦公地點
地址:布衣客棧,成都市高新區世紀城南路天府軟件園D區1號樓
電話:(028)83156666-1111
七、優惠活動
對于參加“全國高教儀器設備展示會”的特選展位廠商,組委會門戶網站“全國高教儀器設備展示會網”(http://www.xhumc.com)每年給予3個月的免費宣傳;對于普通展位廠商,網站每年給予1個月的免費宣傳。同時免費為高校提供相關高校儀器設備信息服務。
聯系電話:010-56258605,聯系人:姚錫川
八、大會安全事宜
為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大會順利進行,請與會代表增強安全防范意識,積極支持并配合大會做好防火、防盜、防止其他意外事故等工作,嚴格執行安全制度和規定,在展館內嚴禁吸煙。
請各參展廠商按照附件1《供方須知》要求,做好報名參展工作。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需方代表,按照附件2《需方須知》要求,統一組團參加展示會。
附件:1.《供方須知》
2.《需方須知》
中國高等教育學會
2014年7月15日